日前,於先生來電:
  河北辛集中學在中考前來拉生源,當時我交了2000元,最後孩子沒去這個學校,可校方不給退錢。
  本報記者 南開宇 調查:
  於先生家住藁城市,兒子今年6月剛剛參加了中考。5月的一天,於先生接到一個電話,對方稱是河北辛集中學的老師,負責在藁城招生。電話中,對方說將在藁城一家賓館舉辦招生咨詢會,聽到消息,於先生按時去了賓館。“我到時,已經有幾十位家長在現場了。”於先生說,一位姓李的老師介紹,如果想上他們學校,可以先交2000元錢,等孩子入學了這些錢還退回去。
  考慮到給孩子多個希望,於先生交了錢。現場有老師給他開了一張收據。可中考後,於先生的孩子最終沒有選擇去河北辛集中學。既然孩子沒上,9月初,於先生便開始聯繫該校,希望校方能退還那2000元錢。可打老師電話,對方卻堅稱不退。無奈,於先生又給學校打電話,最後又去了學校,校方領導讓他找教育處。“教育處接待我的是一位男老師,他堅持說當初開票時就說了,來上學退錢,不上不退錢。現在你孩子沒來上學,當然不能退錢。”於先生說,他覺得學校做法不對,這和搶錢有啥區別。
  昨日,記者從於先生手中見到了這張校方收錢時開的收據。收據上寫的時間是2014年5月18日,交款單位一欄寫著孩子的姓名,後邊包括中寫明孩子初中所在學校,交錢數用大寫寫著“貳仟元整”,收款事由一欄沒寫,在單位蓋章處沒章,只寫著“河北辛集中學”六個字,後邊有兩位老師的姓名和聯繫電話。
  昨日中午,記者以孩子叔叔的身份與負責藁城招生的李老師取得聯繫。李老師表示,按說現在這錢也不該退,但這件事有領導發話了,所以特事特辦,可以考慮退錢,但現在負責的老師不在,讓孩子父母於10月5日後去學校再詳談退款事宜。
  中考前去拉生源,交押金不上就不退,作為教書育人的校園,這種行為對嗎?昨日記者就此事咨詢了一所中學的主要領導,這位教育界耕耘幾十年的老教育工作者表示,河北辛集中學行為明顯違規,實在不應發生。  (原標題:交了押金沒上學押金遲遲不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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